[国内] “馒头血案”是否侵权应由司法机关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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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2:52 东方早报 |
早报驻京记者 吴玉蓉 早报记者 简光洲责任编辑 周浩 在网上流传甚广的短片《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是否侵犯了电影《无极》的知识产权?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司长王自强昨日表示,就这个个案来看,是否超出了合理使用的范畴,应该由司法机关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昨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我国2005年9月至12月查处网络侵权盗版活动的有关情况。发布会上有记者问,电影《无极》在全国公映以后,有网友进行了改编,制作了一个短片,叫《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在网上传播,从著作权的角度来说,怎么认定这种行为是否侵权? 国家版权局新闻发言人、版权司司长王自强就关于《无极》电影和改编的事,从著作权法律意义上谈了对这个问题的认识:首先,如果说用于介绍情况或者说阐明一种观点,适当地或者少量地引用他人的作品是《著作权法》所允许的,也就是说,属于合理使用的范畴。但是,超出了介绍情况或者阐明一种观点这个前提,大量引用他人的作品,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王自强表示,就《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这个个案来看,是否超出了合理使用的范畴,应该由司法机关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电影《无极》上映后,今年初网络上开始流传一个名为《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的网络搞笑短片,片子将《无极》中的一些镜头与某法制节目镜头编辑在一起,以新闻纪录片的报道方式讲述了一起环环相扣的杀人案的侦破过程。这部将电影《无极》的画面重新剪辑编辑的、20分钟搞笑版短剧《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在今年刚到来时瞬间成为网络最热门的讨论话题。《无极》导演陈凯歌认为,《馒头血案》侵犯了《无极》的保护作品完整权,并宣称已经对制作人胡戈提出了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