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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桂林“小水电”甲天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6:00 光明网
邓海建

  2月12日《新京报》消息:驰名中外的风景名胜区桂林市已建的水电站达550座,在建待建的还有100多座。上马小水电项目的目的很清楚:增加财政收入。但是,在河流上广泛建设小水电站,必会对桂林山水中的水产生负面影响。奇怪的是,这些小水电站项目并没有进行水资源论证,也没有经过环境影响评价。

  要旅游,还是要水电?这是一个问题。打个不太雅的比方:“桂林山水”因其自然

资源的富饶性与稀缺性使其越来越像市场挤压下的一块“肥肉”,不断被经济利益所寻祖、不断与短期利益所博弈。“遍地开花”的小水电如果继续遵循丛林法则一样在桂林水域几何级递增,迟早有一天要让小学课本里的《桂林山水甲天下》脸红。其实,我们更关注的是,桂林“小水电”是如何“甲山水”的?

  一是环境资源部门的集体失语。“许多小水电站项目并没有进行水资源论证”,却在“为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的理念下,“便大幅度简化小水电审批程序”。水资源、环保、旅游等在“小水电问题”上真正有发言权和公信力的部门偏偏“很难插上话”了,很显然:是GDP增长率或政府财政收入的强势“强奸”了桂林山水的文化、自然价值以及由此带来的可持续发展的资源价值。这表面是程序不正义问题,但实质却是部门间权责失衡的大问题。环境资源部门的集体失语,在于负责保护环境、水资源的政府部门的权力未被事实地强化或被虚化着,其在决策程序中的地位依然处于“纸上谈兵”阶段,在政府的决策过程中难以抗衡财政、电力、交通等部门的话语权。

  二是决策的程序正义被短期效益“速食”了。一项公共决策可能在什么范围内造成影响,就应该在什么范围内公示百姓,并取得其同意,是民主决策的基本要求。往小处说,桂林市民的知情权在密集的小水电里可能被稀释了,往大处说,从文化精神角度而言,桂林山水属于中国人民,任何对其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决议都该起码的公示和严密论证,这是防止“甲天下”异化为“家天下”的根本环节。“桂林市林业局也认为,在某些河流上建设水电站项目弊大于利”,在责任政府建设的进程里,这不能不说是一个不小的反讽。历史告诉我们:没有程序正义就没有实质正义。

  当然,在这场没有硝烟的争夺里,“世界遗产”不幸难敌“财政价值”,我们仍记得2004年桂(林)梧(州)高速因节省1.05亿元而破坏具有世界意义的峰林地貌的完整性,为此,来自北京、南宁的专家们奔走呼吁但并未奏效——“小水电”只是一次次漫不经心的翻版罢了。在政府部门拍板的“小水电”决议中,“长远利益”被“眼前利益”一笔勾销。

  唐代韩愈诗云:“水作青罗带,山如碧玉簪”,十分形象地概括了桂林山水的特色。那些星罗密布的小水电,但愿只是桂林山水开了一个不太好笑的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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