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季昆森辞职请求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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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6:29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季昆森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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