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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厂一线”超标排污被关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7:13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济南2月15日讯记者今天从省环保局获悉,我省去年第四次整治违法排污环保专项行动检查中发现的33家违法企业,近日分别受到关闭、停产整顿、限期治理、警告等处罚。

  从2005年12月12日开始,省政府组织开展了第四次整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此次检查的196家工业企业中,有46家超标排污,占检查企业总数的22.9%。部分企业仍存在严重环境违法问题。淄博市张店区柳行村小硫氨厂外排废水COD和氨氮分别超标

3.57倍和18.9倍;济宁市如意花布有限公司、济宁市如意印染公司外排废水氨氮分别超标6.2倍、2.35倍;邹平县长山纺织印染公司等3家企业外排废水COD超标两倍以上;曾被停产整顿的滨州黄河纸业公司此次又被发现超标排污。

  检查中发现有的企业危险废物露天存放,有的无证经营危险废物,有的擅自将产生的危险废物转移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企业利用。

  根据检查发现的违法事实和存在问题,省政府决定:

  责令2006年2月底前关闭超标严重的淄博市张店区柳行村小硫氨厂、多次超标排污的商河县兴宏淀粉厂以及多次超标排污并严重影响潮河水环境质量的滨州黄河纸业公司草浆生产线;

  责令超标排污2倍以上的济宁如意花布有限公司、滨州长山纺织印染公司、新泰绿友纸业公司、济宁如意印染公司等4家企业以及严重违反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法律法规的无棣县海星煤化工有限公司自2006年2月15日起停产整顿;

  对潍坊华龙硝氨有限公司、淄博新宇化肥有限公司、济南化肥厂等3家企业,责令其2006年3月15日前治理达标排放;

  对违反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经营、管理规定的济南裕兴化工总厂等5家企业,限期一个月进行治理;

  对山东奥宝化工集团一化肥公司等17家超标排污0.3—1倍的企业,由所在市环保局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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