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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工朋友,请您慎用身份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7:57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记者杨绪忠通讯员施旦阳

  2月8日下午,四川籍外来务工者朱某到余姚西南派出所办理暂住证时,派出所民警发现其所持的身份证是别人的。按规定,民警给予朱某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同时依法对出借身份证的刘某处以行政警告和罚款200元。

  据余姚警方不完全统计,这已是本月以来第7起冒用他人身份证及使用假身份证的案件了,而去年余姚发生的同类案子有70余起。记者通过调查发现,我市一些外来工因为种种原因,冒用别人身份证的情况比较多。这种行为不但违法,也给他们自身维权带来了麻烦。

  四川籍女孩小王今年还不到16周岁,按劳动法规定不能就业。去年6月她做了一张假身份证,到鄞州区下应街道一家服装厂找了一份工作。在厂里上了半年班后,她使用假身份证的事被老板知道。春节前,老板以此为由扣掉了小王3个月工资1500元。因为自己使用了假身份证,小王无奈选择了忍气吞声。

  去年年底,河南籍打工者王某在北仑大榭一家工厂工作近3个月后被发现其所持身份证是他人的,厂方宣布王某用工合同无效,将其解雇,并拒绝支付3个月的工钱及各种保险费用。王某不服,向劳动部门投诉后,问题却得不到解决。

  宁波市劳动保障维权热线12333的工作人员表示,像类似这样的劳动争议,他们处理起来很棘手。由于冒用身份证,打工者吃了亏,劳动仲裁部门也往往爱莫能助。

  据了解,打工者冒用别人的身份证,原因多为身份证没带或遗失。民警说,如果是没带,可叫老家亲戚帮忙寄过来。如果是遗失,可先找到一些可以证明身份的东西,比如结婚证、户口簿、退役军官证等,然后到派出所说明情况,做好登记,派出所可以据此先发暂住证,暂住证相当于务工者第二张身份证,凭此可以先找工作。在使用暂住证的同时,可把证明材料寄回户籍所在地,让老家亲戚帮忙补办身份证。

  警方同时提醒,不要把自己的身份证随便借给别人,以免招惹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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