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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异乡生存的沉重话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8:00 新华网

  在广州、深圳等经济发达地区的城市中,大都生活着一些在城市中游荡的孩子。他们大都来自异乡,没有接受过良好的教育,不管是否有父母在身旁,他们都无法与同龄人一样享受来自父母的关怀和引导,对他们的教育基本处于“真空”状态。

  记者近日在珠江三角洲地区调研时发现,近年来,广东外来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增多,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在社会上流浪的未成年人。他们或迫于生存压力,或经不起金钱和享

受的诱惑,最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流浪少年成为治安隐患

  

未成年人异乡生存的沉重话题

  流浪少年成为治安隐患

未成年人异乡生存的沉重话题

  一些外来未成年人在社会上流浪,靠捡破烂、卖报纸、卖花等为生。

  广东省是全国外来人口最多的省份。在广东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涉及外来未成年人的案件占了大多数。根据共青团广东省委、广东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对广州、深圳、汕头、佛山等10个市、20多个县(区)进行的一次调查的结果,在广东省的未成年犯中,有51.8%是来自外省的未成年人,而在48.2%的本省未成年犯中,还有相当多的是来自省内其他地区的未成年人;而且外来未成年犯占未成年犯的比例还呈不断增长的趋势。

  由于广东珠三角地区经济发达,吸引了外地大量的富余劳动力。越来越多的外地农村未成年人,或只身南下打工,或跟随父母到广东生活。他们文化程度低,无一技之长,往往难以在城市找到合适的或者待遇好的工作,不久即成为社会闲散人员。其中有些人本身就存在许多毛病,很容易经不起大城市金钱和享受的诱惑,铤而走险,走上犯罪道路。

  记者在采访时发现,这些孩子在辍学后,有一半以上的人长期处于无事可干的状态;有过工作的也主要限于缺乏稳定性的服务行业,使得他们从小就处于一种游离于社会主流之外的状态。

  据一些有过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透露,他们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一般轨迹是,在工作一段时间后,因感觉辛苦、待遇低而辞工,成为社会闲散人员;也有少部分人一开始就游荡在城市里,靠捡破烂、卖报纸维持生计,或被教唆强行乞讨;年纪大些后,可能在偏僻的地点伺机抢夺,或出入网吧、影视厅寻衅闹事,甚至集结成团伙扒窃、抢夺和抢劫。

  原籍北方某省的16岁少女唐某,南下深圳后结识了同样是外来的女青年王文和刘婷,之后随她们在社会上游荡。2004年7月1日,唐某在王文和刘婷的指使下,以色相引诱商人严某,在用迷魂药将严某迷倒后,搜去其钱财,劫走其轿车。

  广东外来务工、闲散流浪的未成年人由于没有固定的工作和住所,一旦实施犯罪,往往就是流窜作案,并为逃避打击而更多地在各地流窜。外来未成年人在犯罪行为实施地,因没有社会关系的羁绊和情感上的牵挂,在作案时会更加肆无忌惮。

  教育“真空”让孩子走上歧途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这些未成年犯大多数是从广东省外流入,或从广东欠发达地区流入发达地区。他们几乎都是普通农家子弟,且大都只有初中一、二年级以下的文化程度。

  

未成年人异乡生存的沉重话题

  外来未成年犯占广东省未成年犯的大多数

  

未成年人异乡生存的沉重话题

  应对未成年人犯罪现象,要坚持警示教育与正面教育。

  根据广东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对广州、深圳、珠海、东莞、惠州、茂名、河源等7个市的抽样调查显示,这些外来未成年人的34%是由父母或亲戚带出来的,23%是随老乡出来的,17%是和同学结伴而来的,26%是单独出来的。许多外来的未成年人由于缺少监护人的教育和引导,对某些不法行为盲目模仿,或因受到不法者的教唆而误入歧途。

  例如,17岁的王某小时候随父母从广西到广州开办食品加工厂。父母由于生意忙碌,除了平时给王某零花钱,很少过问其学习和生活上的情况。王某在一次与父亲发生顶撞后,离家出走前往深圳,在当地结识了一名老乡阿春,从此经常出入游戏厅、网吧。2003年11月,王某在阿春的怂恿下,抢劫他人的项链和耳环,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调查显示,这些外来未成年犯的家庭教育基本呈现“空巢化”状态。他们的父母大部分是从事服务性行业的人员,如小商品买卖、保洁员、水产生意等,工作时间较长,大多数家庭生活非常不稳定,基本无暇顾及子女的教育。这些未成年人由于缺乏必要的约束和帮助,容易因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或不法分子的威逼利诱而走上犯罪道路。

  这些未成年犯对自身的评价通常是“不爱学习”、“控制力差”、“没有主见”、“不懂法”。广东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欧辉成表示,外来工的子女由于受经济困难或户口不在城市等原因的影响,造成读书困难,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难以得到保障,只好徘徊在学校之外,成为闲散流浪儿童。一些未成年人在民办学校,如外来人员子弟学校就学,那里的师资和教育水平与公立学校都有一定的差距,也没有法制副校长参与法制教育。

  专家建议多方努力把孩子管起来

  共青团广东省委副书记、广东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晓说,各种案例表明,未成年人辍学后远离监护人,流浪社会,很容易走上歧途,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

  

未成年人异乡生存的沉重话题

  通过多方监管,把孩子管好。

  有关专家表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成年人,特别是农民在流动,未成年人也在流动,这是城乡就业壁垒打破以后难以避免的社会现象。现在亟待重视和加以解决的问题,是如何保护流动中未成年人的权益,预防他们违法犯罪。

  欧辉成呼吁,有关部门应该重视流动人口家庭子女的义务教育,建立和完善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机制,包括降低公立学校的门槛,使农民工子女能和城市孩子“同在蓝天下,共享教育权”。同时,通过扶持与指导,提升民办学校的教育水平,让在民办学校就学的农民工子女上得起,上得好。

  此外,各地政府部门应重视对辍学、失学青少年的职业技术培训,充分发挥中专、技校、农校和农村学校的潜力,举办短期培训班,激励流动的未成年人立志,引导他们重视人才市场的供求信息,掌握一两门实用的技术技能。

  欧辉成说,政府部门应建立对外来闲散未成年人信息管理系统,通过摸底调查,掌握第一手材料,加强流入地与流出地政府的配合,依法强化外来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对不履行监护职责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同时,监督有关组织和个人在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招收年满16岁未满18周岁的外来未成年人时,应当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劳动报酬和保护措施等方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流浪或乞讨的外来未成年人,民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应负责将其交送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暂时无法查明其监护人的,由有关救助机构收容,并对其生活与教育等进行适当的安排。(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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