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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逃税签假购房合同,卖房的赚了买房的惨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8:26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 原本一套成交价是54.5万元的二手房,报给房产局的买卖契约上填的却是1万元。卖房人是逃掉了一大笔营业税,而买房者不仅没有逃掉契税,而且还因此贷不到多少钱。

  南京市地税部门和房管部门近期连续接到多起举报二手房交易中不如实申报成交价格而导致的涉税案件。昨天,南京市房产局产权市场处一位负责人介绍,日前一对年轻人来

到房产局大呼上了中介的当。

  据介绍,这对年轻人购买的该二手房,是卖方拥有产权未满两年就转手的,所以,卖方必须交纳成交价格5.5%的营业税。但中介却告诉他们,在买卖契约上少填成交价格可以少缴税款,且不会有其他影响,这对年轻人信以为真,就与中介和卖方签订了成交价格1万元的假买卖契约。

  卖方如愿以偿,只缴纳归档契约(即成交价为1万元的假买卖契约)成交价格5.5%的营业税,也就是550元。但这对年轻人却有了大麻烦。他们买房需要贷款,但根据在房产局登记备案的1万元成交价格来看,这对年轻人只能贷到1万元的70%,即只从银行获得7000元贷款。

  同时,虽然假报了成交价格,这对年轻人也没有逃掉契税,共交纳了1.06万元契税。这是怎么回事呢?

  据介绍,契税部门有顺应市场实际情况而生成的各片区的房价参考标准,如果买卖双方成交价格高于该参考价格,或低得并不离谱,那么契税窗口将按照成交价格的2%征收;如果上报的成交价格低于契税部门参考价格过多,则按参考价格对房屋进行重新估价,按照估价的2%来征收契税。

  所以即使该套二手房上报的假契约中的价格是1万元,但契税部门还是对该套二手房的价格重新估价,按照估价53万元征收契税,也就是1.06万元。方市兴包敬静

  (编辑涵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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