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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并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8:30 法制日报

  本网哈尔滨2月15日电 记者郭毅 2月14日哈尔滨市政府发布新闻:《哈尔滨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试行办法》、《哈尔滨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管理试行办法》和《哈尔滨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填补了哈尔滨市房产领域管理空白。

  三项制度均有创新之处。《哈尔滨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管理试行办法》共设定了供电、供水、排水、供热电信等十五项交付使用条件,确立了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二者并重的

管理体制。创设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社会评审制度”,社会评审委员会由各方代表组成。未经社会评审的新建住宅,不得交付使用。《哈尔滨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暂行办法》对具备什么条件才能购买经济适用房作了规定。《哈尔滨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试行办法》则解决了住房养老问题。

  (责任编辑 郑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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