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复情人溺死无辜孩子 兴仁一妇女一审被判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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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8:48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 因感情纠葛,情妇竟然将情夫的孩子带到水库边溺死。昨日,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郑帮敏死刑。 据了解,家住兴仁县城的郑帮敏,在2004年与附近村民张某发生了婚外情。令她不解的是,2005年7月其丈夫雷某与张某的老婆同样也发生了婚外情。之后,他们四人便产生了矛盾。案发当天,张某的老婆打电话问郑帮敏张某在哪儿?并问她回家没有?郑帮敏说回不回 家都是一回事。当天下午,郑帮敏和自己的丈夫也发生了争吵。正在这时候,吓坏了的张某急急忙忙乘车往兴义方向逃窜,同时电话告知郑帮敏,说是他已经走了,想见郑时他一定会回来的。 一星期之后,张某再次打电话给郑时,郑帮敏间接的说明了欲自杀的念头,但张某并没放在心上,而是说了声“随便”二字便挂断了电话。郑帮敏为此非常生气,认为自己的心上人竟对自己说出如此的话,她要问个明白,于是郑帮敏拿起电话,拨打张某的手机,令她没想到的是,张某已把手机关了。郑帮敏越想越气,她决定自杀。后来,她又有了要让张某的娃娃和她一起死的念头,了结她对张某的今生的“仇恨”。 2005年7月14日下午7时许,郑帮敏骑摩托车来到张某家门口,把张某的儿子张跃(2001年8月生)(化名)、张航(2003年9月生)(化名)骗上车,带着他们来到马家屯水库,到水库后,郑帮敏就抱着张跃、张航往水库里走,两个孩子一直在哭,当水淹到其脖子时,郑帮敏呛了几口水,张跃挣脱了她的手,掉入水库中,导致张跃溺水身亡。这时马家屯水库管理员刘建国等人发现了他们,立即跳到水中,将郑帮敏和张航拉上岸来。 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以后认为,郑帮敏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遂作出如上判决。 作者:黄增华 陈品炽 尤立宪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