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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扩权强县:强官还是强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8:54 国际在线

  作者:邹云翔

  江苏省政府重点研究扩权强县。记者从该省政府法制办获悉,公开征集2006年课题项目的活动将于近日截止申报。今年列入省政府重点课题的有4项,其中,“扩权强县”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居于首位,意味着江苏扩大县级权限大势已定。(《现代快报》2月14日)

  扩权强县有助于加强政府工作的效率,解决行政层级过多而引起的种种问题,值得期待。但毋庸讳言的是,扩权后权力的滥用又成了人们新的忧虑,笔者认为要解决“一统就死,一放就乱”的问题,我们就要研究扩权强县后,权力的制约与监督。

  权力需要制约,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人们有理由担心,将上级机关的权力全部归于县级官员后,减少了层级节制的官员更易于腐败。我们历来的简政放权,也正是因为基层官员减少了层级节制后滥权而效果不佳。如果我们将扩权放权简单地认为放给县级的官员,那么历史的恶性循环就很有可能重演。这样,权是扩大了,但是强县的目的是否能够达到,令人怀疑。

  扩权是手段,强县是目标,通过强县而强国是宗旨。当我们明白这样的关系后,就会明白,扩权其实是扩大县里人民之权,使得一县人民能够更好地自主发展,从而最终带来全国经济的发展。扩权强县是扩大人民之权,而不是扩大官员之权,相反,在这样的扩权之后,官员的权还有可能变得更少:由“山高皇帝远”的上级控制,变成了时时在身边的群众监督。无疑,后者的力度将会更大,对于权力的制约,防范腐败也将更有力。

  我认为扩权强县,应该是扩权强民,也就是采取有力的手段,让人民更有力。这就需要在扩权强县的过程中研究,人民如何更好地加强自我管理,以及对权力监督的能力,这样的强县才能强到根本上。

  从另一个角度看,事实上现在县级官员的权并不小,一个县委书记就可以成千上百万地买卖官帽,这样的官员之权力,之强势,只能带来当地的不幸。

  扩权强县,其实质应该是强民,使得民众的主人公地位得到更好的体现,激发他们建设家园的积极性。因此我们在扩权强县的过程中,一定要加强法治,强调民主,只有使县中的民众更有力,县里的官员更多地考虑当地民众的利益,强县的目的才会达到,强国的目标也才可以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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