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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学院获授权进行教师资格证认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8:55 新桂网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南宁讯(实习生马丽 莫萍)经广西教育厅的批准,广西民族学院成为继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学院后全区第三所授权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教育理论培训、考试的高校。目前,该校正在进行2006年第一期教师资格证的教育理论培训。

  据广西民族学院教务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大学毕业生申请认定中学教师资格证的流程由教育理论培训、考试、面试、试讲、体检组成,具有大专学历以上的校内外、区内外毕

业生都可报名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理论的培训和考试。申报的等级有A到F5个等级,即中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中等职业技术学院实习教师,高级中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

  教育理论的培训课程为教育学和心理学,一般安排在每年的2、3月份,进行为期一周左右的授课。考试合格者由自治区教育厅主管部门审核签发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作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主要依据之一。教育理论合格证(教育学、心理学)有效期为两年,持有此证者不用再参加培训可直接向相关单位申请参加体检和面试。面试与试讲同时进行,一般在每年的4、5月份,由自治区教育厅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并派相关的老师到该校对申请认定的毕业生进行面试、试讲。校外的考生则向当地教育局提出申请,由自治区教育厅主管部门统一安排面试和试讲。试讲的内容根据所申报的等级和所报的科目来确定。最后,由申请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人员自行到自治区教育厅指定的医院体检。申请教师资格证认定的所有流程都合格后,毕业生可向教育厅申请得到广西教师资格证,获得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可以作为参加教师工作的依据,同时在区外亦能够得到认可。编辑:杨东作者:马丽 莫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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