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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家自焚只因犯事心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9:05 沈阳今报

  案情回放

  2005年11月26日晚上11点,东陵区前进乡范家坟村一农户家起火,警察和消防赶到现场时,一人正手拿菜刀大喊:“谁救火,我就砍死谁。房子烧没了,我赔。”此人是租房者刘学人(化名)。

  眼看着大火就要殃及邻居家,消防队员和警察砸开了窗,将水笼头伸入室内进行紧急扑救。此时,已回屋的刘学人又举着菜刀跑了出来。警察鸣枪示警后,他仍不放下菜刀。紧急时刻,警察一枪打中了他的脚,他倒下时,消防队员用水龙头冲掉了菜刀。刘学人被制服时,仍叫嚷着要看清警察的样子,以后再算账。经过努力,大火被扑灭了。

  今报讯(张宝森王伟记者张雷)昨天,刘学人被检察机关正式提起了公诉。

  面对检察官,刘学人讲了放火的理由:“当晚我在家喝完酒后觉得憋屈,于是就将柴火倒在了炉灶上,火很快上了房顶。房东过来救,我就说你报警吧。我当时把遗书都写好了。”

  据检察官透露,40岁的刘学人曾因盗窃、动刀伤人、扰乱公共秩序被拘留五次,教养二次、加期一次。1992年,因流氓罪被劳动教养一年零六个月,1996年因寻衅滋事、侮辱妇女被劳动教养三年。

  2005年4月27日晚10点,刘学人还伙同其他三人,闯入了皇姑区的一个工棚内,用片刀将与他有仇的徐某和李某分别打成了轻伤和轻微伤。到放火时,他还没有归案。

  昨天,东陵区检察院以涉嫌放火罪和故意伤害罪,建议判处刘学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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