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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不抚养 今日不赡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9:05 南方新闻网

  昔日不抚养今日不赡养?

  肇庆两人被判每月各向父亲支付60元赡养费

  本报讯(记者庄杨杰)肇庆钟老汉孤独地住着一套三房一厅的房子,就在这套房子里,他曾经与老婆孩子一起生活的温馨岁月已一去不复返。如今的钟老汉与儿子已似路人,今

年初,他将两个儿子告上法庭,索要赡养费。而儿子却当庭称,钟老汉只是他名义上的生父,拒付赡养费。

  钟某原是肇庆化工原料公司的干部,1967年结婚后育有三儿。但由于婚后与妻子性格不和,长期分居。1989年,两人离婚,由于大儿子和二儿子均已自立,法院判小儿子由母亲抚养,钟老汉每月支付30元生活费直至其18岁。目前,大儿子患有精神分裂症,二儿子和小儿子则分别在肇庆的两个政府部门工作。二儿子和小儿子共同照顾着大哥和母亲。

  钟老汉称,三个小孩从小到大的伙食、教育等费用都是他和妻子各负责一半。然而自己退休后,儿子却没给自己一分钱,也从不来探望。寒心之极的他于今年1月中旬将二儿子和小儿子告上法庭,称自己目前生活上存在着很大困难,要求二儿子每月支付赡养费300元,小儿子每月支付250元。二儿子却当庭辩称,钟老汉名义上是他们的生父,但完全没尽到一个做父亲的责任。小儿子也称他们所有的养育费用均由母亲独自承担,而且钟老汉是国家退休干部,生活并不窘迫。两人都表示拒付赡养费。

  肇庆端州区法院审理后认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但鉴于钟老汉目前每月已有580多元的退休金,判决两个儿子每月各向钟老汉支付60元赡养费。

  目前,钟老依然坚持两儿子每月分别支付300元和250元,并已上诉至肇庆中院。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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