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评论:细察人大代表打人的理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9:20 温州新闻网

  如果从法律的角度来讲,王代表的行为当然无可辩解。不过,法律也只能处理王代表的手下。

  以下论点,有中国社会生活实际经验的人都会明白:

  一、王代表和机务人员的那点纠纷,既扯不上飞行安全,也不算严重的暴力。如果

机务人员有起码的服务意识,或者做人的素质较高,也就是容忍粗鲁的程度较高,就什么也不会发生。

  二、票价问题也不是根本。山航有定价的自由,旅客有抱怨的自由。即使这种抱怨较为粗鲁,如果不是十分过分,也不应被铐起来。

  三、那个空警在调查时当然可以振振有词地说什么飞行安全。但大家都知道,他的素质实在太低。作为一个维持秩序的专业人员,在真正危机发生时,要奋不顾身。但在面对普通的纠纷时,要大事化小,小事化无。这件事,如果换了一个经验丰富的人,可能几句半开玩笑的话就把事情化解于无形。

  四、王代表及其手下,和那位空警都明白,即使王代表受到了空警过分的暴力处置,如果不能当时使用暴力制止,而寄希望于事后申诉,那这个亏肯定是白吃了。民航不会提供任何申诉和调查的机会。所以,那位空警的行为一言以蔽之:惯出来的!

  五、既然民航就服务问题不向乘客提供申诉的渠道——表面上是有的,但大家都知道那只是摆设——那么民航就面临着这样的局面:机务人员的行为会颇为放肆,对此,绝大多数乘客只好忍气吞声。但一旦有不忍气吞声的,就必定是严厉的反击。或者是得罪了高官,被施以黑手。或者是被王代表这样的粗人报以公开的还击。

  所谓警察暴力的权威性、不容侵犯性一定是要建立在公正性的基础上。而中国的警察暴力一向缺乏这种公正性的基础。这导致两种后果:一、民众在条件许可时会倾向于挑战警察暴力,且自认为拥有道德优势;二、警察在执法时往往不敢彻底使用暴力,怕自己成为事后政治平衡的牺牲品。除此以外,还形成一种副产品:中国人往往在法治健全的国家也试图挑战警察暴力,结果导致悲惨的结局——严重的被击毙,轻的挨一顿胖揍,如某女士。作者:李子旸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