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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转载付费问题将解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9:21 南方日报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将出台

  网络转载付费问题将解决

  专项行动查办172件网络侵权案

  据新华社北京2月15日电目前很多网站都依靠大量转载报纸和杂志等的新闻报道来增加点击率,但很多都未经授权,并且没有支付费用——对此,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司长王自强在国务院新闻办15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关于互联网转载作品的付费问题,国务院将出台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会予以解答。

  王自强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报刊转载法定许可的使用方式可以适用于互联网,即报刊、互联网上发表的短小文章,作者没有作出“不得使用”声明的,互联网可以不经过许可使用,同时要支付报酬。但由于司法解释对报酬标准没有规定,所以在实际当中互联网使用这些作品的时候并没有付出报酬。关于互联网使用已发表的短小作品是不是适用法定许可,王自强说:“还有待今年出台的这个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加以确认。”

  又讯(驻京记者/郑春峰实习生/刘丽琴)昨日上午,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我国查处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等情况。据透露,各地版权部门在去年9—12月的专项行动中,共查办网络侵权案件172件,依法关闭“三无”网站76家,没收专门用于侵权盗版的服务器39台,责令137家网站删除侵权内容,对29家侵权网站予以78.9万元罚款的处罚,移送司法机关涉嫌刑事犯罪案件18件。其中,查办境外权利人及权利人组织举报的案件14件,占28件重点案件的50%。

  A11版:

  一个“馒头”引发的悬案

  网络侵权12大案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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