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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净菜引腹泻工商调解得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9:23 宁夏日报

  华兴讯(记者乔素华通讯员贾传雄王中)2月10日,家住西夏区纺苑小区的陈某在新华百货连锁超市宁阳店购买了一盒价值1.74元的“美佳鲜”盒装净菜。当天中午,陈某的孩子生吃净菜后发生腹泻,陈某怀疑净菜有质量问题,遂投诉到朔方工商所。陈某在不接受调解的情况下,将净菜送至自治区食品质量检验站作质量鉴定,食品检验站以“按照检验程序,产品已启封,并有酸味,无法检验”退回。次日陈某又到朔方工商所要求作调解处理。因为没有检验报告,商家拒绝赔偿。鉴于陈某的小孩生吃净菜引发腹泻,受害人年龄小的事实,朔

方工商所工作人员经过4个小时的反复调解,宁阳店终于作出让步,一次性补偿陈某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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