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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禁止歧视艾滋病患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9:24 环球时报

  周日,中国政府发布了第一个详细的艾滋病防治条例。条例中规定,禁止歧视艾滋病病人,并要求地方政府为病人提供免费的检测和治疗服务。

  现在,中国估计有几十万人感染艾滋病病毒。但是国际专家警告说,由于人们对疾病的不了解以及人们因为害怕或者贫困而不能寻求帮助,艾滋病可能会蔓延。

  这个新条例是由中国国务院批准、温家宝总理签发的。根据这个条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歧视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庭,艾滋病患者也将得到免费的治疗。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驻华办事处雷若舟博士说,这象征着中国的进步。

  中国卫生部的一个调查显示,即使在那些受过良好教育的城市居民家庭中,也有60%的人表示,在与艾滋病病毒呈阳性的人接触时会很不安。

  将于3月1日起施行的《艾滋病防治条例》中还规定,地方政府应当向农村艾滋病患者和城镇经济困难的艾滋病患者免费提供抗艾滋病病毒的药品,向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免费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治疗和咨询。艾滋孤儿也应得到免费教育。引发艾滋病病毒蔓延的官员将被严厉惩罚。另外,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个人信息和家庭情况。

  联合国警告说,如果不采取措施对人们进行广泛教育并抵抗疾病,中国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人数将有惊人的增加。专家还说,通过毒品注射和性接触两个途径引发感染的人数在上升,中国不能忽视这种风险。

  新条例中也提到支持、鼓励个人和组织参与到推广艾滋病防治知识的活动中来。▲

  (摘自2月12日英国路透社电,原题:中国禁止歧视艾滋病病人,伊文译)

  《环球时报》(2006年02月14日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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