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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委提醒务必在维修凭证上做记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9:36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 刘昕璐)索尼“问题电视机”不予退赔消费者可否投诉。昨天,记者采访了消保委。

  市消保委秘书长赵皎黎表示,由于目前还没有权威部门对电视机做过鉴定,因此很难证明产品主要部件存在致命缺陷,在这种情况下,无法直接要求启动召回或者其他索赔程序。“当然,消费者想要争取退换电视机而投诉,是消费者的权利,消保委将予以调解,如

果消费者不接受的话,还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去解决。”

  “我个人认为,比较聪明的做法是,接受索尼免费上门升级的方案以观后效。”徐汇区消保委新闻和公共事务部副部长卞俊认为,由于市场上尚未发现涉案的5款液晶背投电视,在待机、累计工作约1200小时后出现不能正常关机或在待机状态下不能开机的现象,因此消费者投诉缺乏一定的事实依据,这毕竟不同于前阶段索尼数码照相机是在行政部门抽查中直接判定“不合格”而理当退货的情况。“值得提醒的是,在接受升级的同时,务必要求索尼公司在维修凭证上予以记录,这样在三包期内维修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就有权提出更换或者退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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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国家尚无液晶电视的行业标准及售后服务标准,但上海已于去年12月1日起实施了《上海市场等离子、液晶电视机消费争议解决暂行办法》,能为解决纠纷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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