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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公共领域: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根本是什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9:36 金羊网-新快报

  作者:黄典林

  近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在国家博物馆开幕,众多难得一见的珍贵实物盛装登场。而就在人们兴致勃勃地走进博物馆,参观这些文化遗存的时候,日常生活文化韵味的日渐衰微,却成为一个让人伤感的话题。一方面是出于保护的目的把文化遗存当作文物摆进博物馆,一方面却是面临西方文化的冲击日益感受到民族文化生活的缺失,如此尴尬

的局面,耐人寻味。

  毫无疑问,文化是需要保护的,尤其是那些以非物质形式存在的文化样式,更需要特别呵护。文化生态同样符合优胜劣汰的法则。那些停止创新、缺乏活力,以致严重僵化、脱离时代生活的文化样式,难免要遭遇被淘汰的厄运。对于那样的文化样式,恐怕只有通过将其供奉进教科书或者博物馆的方式来加以保存,以供后人一个参照的样本。但是,在现实的文化生活中,决不能用类似这样的制作“文化木乃伊”的消极方式来对待所有的文化形式。因为,不少依然鲜活于当下的文化形式,之所以面临生存和发展的危机,关键原因不在于没有得到保护和珍藏,而在于没有使其在民众的文化生活中得到必要的发展。而对于作为人的生活方式的文化来讲,现实生活的土壤才是其生存和发展的活水之源,脱离这个生命源泉的文化样式,都将难免遭遇被制成“木乃伊”的厄运。

  由此可见,我国多年来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一个重要盲点就在于,没有真正把这些文化遗存放置到鲜活的时代生活中去,而是一味地强调所谓的“木乃伊”式的保护方式。由文化部和中国文联联合立项的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计划用10年时间编纂、出版约120卷的《中国民间艺术集成》,全面普查各地域、各民族的民间艺术等。在笔者看来,这样的样本采集固然是重要的,但是,样本的目的不是仅仅为了把它们放进博物馆或者档案室。而毫无疑问,更重要的是必须在民众的文化生活中找寻到推动文化发展的动力,必须在日常生活这一充满活力的土壤中培育我们的文化。

  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和文化保护组织在实施非物质文化保护的过程中,应当充分尊重文化发展的规律,把文化生长根植于民众的日常生活,避免脱离现实的文化生活来谈文化保护。唯有如此,我们的文化才能获得与西方文化相抗衡的生活基础,民俗节庆才不至于也遭遇到进入博物馆的厄运。

  (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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