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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校巴本月将获“身份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9:45 南方日报

  交警昨起严查学生接送车,行动首日发现55辆有问题

  全市校巴本月将获“身份证”

  本报讯(见习记者/谭晓畅通讯员/佛交宣)昨日,佛山市交警部门对该市的校巴进行了专项安全整治行动,结果发现了55辆问题校巴,但总体情况尚属良好。据了解,昨日起至

本月28日为此次行动的集中整治阶段,交警部门将重点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以及报废车辆作为校车上路行驶,校车严重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445辆车中发现55辆车“有鬼”

  整治行动从昨日清晨6时30分许全面开展,交警部门同时在禅城、南海、三水和高明四区的部分学校门口设点检查。市交警支队民警则在禅城区魁奇路、大福路、跋沙路、江湾路、东鄱南路以及南庄镇设立了6个检查点。

  在其中一个检查点,笔者看到,现场交警对经过校巴有无超载、假牌假证,校巴司机有无年审,有无使用报废车等情况进行仔细检查,并一一登记该车车况、司机以及核载人数等信息。

  据统计,交警部门昨日共出动警力284人,检查了445辆校车,其中发现55辆校车存在超载、未年审等违法现象。

  全市已有1100余辆校巴登记在册

  记者从市交警部门得知,在春季开学前,交警部门已联合教育部门对各校车辆进行深入摸底,并对辖区学校(幼儿园)接送车的使用情况逐一备案。目前,全市已登记在册的校车共有1100多辆。

  另据了解,由省公安厅和教育厅统一制作的校车标志已于昨日发至我市交警部门,将转交教育部门。之后,交警部门将免费对全市校车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校巴,则可以由教育部门统一发放“佛山市学校(幼儿园)学生接送车”标识。此项工作预计在本月底前完成。

  司机一年被扣6分会丢掉“饭碗”

  交警人士说,在发放标志后,有标志的校巴才能运载师生。有标志的校巴违法后,先按《交通法》依法处罚,再将情况通报教育、交通部门,由相关部门对司机及学校进行处理。

  在加强校巴管理的同时,今后对校巴司机的要求也更加严格。据了解,一年内交通违法被扣6分以上或者发生过负主要责任以上一般事故的校巴司机,交警部门将不予备案,并建议教育部门不予聘任;近3年曾发生死亡交通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者在任一计分周期里扣满12分的司机,交警部门也将建议教育部门不予聘用。

  同一校巴违法两次要追究学校领导责任

  为保证师生安全,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度,佛山市各级教育部门在开学前与辖区学校(幼儿园)签订了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校长(园长)为第一安全责任人。

  与此同时,学校还要与所聘用的校巴司机签订安全责任书,与所雇请的校车签订使用合同,以杜绝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校车。对同一辆校车被查获2次以上违法行为的,要追究其学校主管领导的责任和教育部门的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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