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法院领导来自基层才能更好的服务百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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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10:13 四川新闻网 |
最高人民法院要求,今后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一般应有在基层法院工作的经历;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一般应有在人民法庭工作的经历,必须通过有关资格考试,经过专门的任职培训,取得任职资格后才能上岗。(2月7日《人民日报》) 记得此前公安部也有类似的规定,就是基层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应有基层派出所工作经历。 为什么领导班子成员要有基层工作经历?我以为主要是两个原因:一是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领导,都是内行领导,是懂行领导——有胜任本职工作的经验和能力。政法工作是一项严肃的、专业性强的工作。政法机关的领导天天要与老百姓、犯罪分子打交道,不能说外行话,办外行事,不能瞎指挥。如抢险救灾、追抓罪犯、处置突发事件等,都是需要经验作基础的,一旦处置不当、不力,就会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和后果。 二是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领导,善察民情,知民意,懂民心,有利于“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精神的落实。政法机关在执法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而存在的这些问题,与我们干警缺少对老百姓的了解、理解有很大的关系,与我们一些领导不懂基层,不知民情有很大关系。 中央提出“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和“以人为本”,都与基层、与群众息息相关。各级领导作为落实中央决策的关键之所在,来自基层,懂得基层,心里装着老百姓的冷暖疾苦是十分重要的。 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是干好一切工作的基础!(易家言) 本文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四川新闻网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