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公务员还有哪些不能干?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10:18 大洋网-广州日报

  魏无忌

  日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58号国务院令,自3月1日起实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对于从源头上和制度上避免徇私枉法是非常有效的,将有利于促进公务员队伍的廉洁。但近期出台的一些管理条例,频频提到“禁止公务员如何如何”,并引起媒体和社会的极大关注,却让人想起了一句广告词:感冒吃感冒药,咳嗽吃咳嗽药,感冒又咳嗽,该吃什么药?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投资入股煤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到底还有多少是公务员不能干的?难道还要一一列举吗?即便列举出来,群众乃至公务员自己也未必记得住。其实,今年1月1日新实施的《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三条就明确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投资入股煤矿是营利性活动,开办娱乐场所是营利性活动,开发承建楼宇也是营利性活动,这些,公务员能不能干?一清二楚。

  更值得思考的是,每次新法规中强调“公务员禁止做什么”,都会引起极大关注,往往是由于大家觉得过去在这方面做得还不够。

  如中央四部委清理整治官煤勾结的铁律发布后,各地各级分别成立了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组成的清理纠正工作小组,截至10月12日,仅山西省就清理出922人投资入股煤矿,涉及金额9257.74万元。成果不可谓不显著,但之前呢?在铁律出台前,虽然《公务员法》尚未施行,公务员不得以权谋私的通例,想必还是有的;而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至少也有以权谋私的嫌疑,为何有那么多人不避嫌疑投资入股煤矿?

  旧法之难行,也让人为新规的效果担忧。过去违规的现象比比皆是,却得不到及时的纠正;新的“禁令”施行后,执行起来,会不会也打个折扣?或者一时收形敛迹,久而久之又故态复萌?还是以清理整治“官煤”为例,据报道,直到撤资期限最后一日的下午四时,内蒙古没有一名公职人员主动从煤矿撤出投资,私下里甚至还有“宁不当官决不撤股”的说法。可见,即便有了更明确的“禁令”,也不能希望所有的国家工作人员都自动遵守,令行禁止,关键还在是否有保证清理整治顺利实现的铁腕。

  当年,商鞅城门立木,千金一诺,确立了秦法的威信。任何法规要取得实效,都要确保违法后的处罚。哪些是公务员不能干的,《公务员法》已经说得很清楚,相关法规也屡有提及,关键是要进一步落到实处。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