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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收费政府指导价暂不调整(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10:21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李婧、李妍通讯员蓝岚)2006年度广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基准价和浮动幅度仍然维持2004~2005年度的标准,暂不作调整。昨天,广州市物价局和国土房管局公布了《关于2006年度广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的通知》,规定了上述内容。

  按照有关规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的标准需两年调整一次,2004年颁布的标准已实

行一年多,至2006年11月1日到期。经研究,2006年度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基准价和浮动幅度暂不作调整。对“不作调整”的解释,广州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经多方调研的结果,调研发现,此前的指导价基准价实施效果良好,而且不少小区的业主已与物管公司签订了长期的物管收费标准合同,如果现在变动指导价基准价标准,不利于这些合同的持续性。

  关于物管收费的纠纷,近年来在广州乃至全国屡见不鲜。一方面业主不满收费与服务不对等,另一方面物管公司坚持“优质”可以“优价”。

  某高档小区的业主吴先生告诉记者:“我们并不是在乎多出了那么几个钱,而是认为物管收了多少钱就该干多少事。”可见,业主不满管理费,并不只是因为“高”或超标,最关键是服务质量和收费不对等。

  记者最近查阅了广州各楼盘小区在多个房地产网站上登载的小区信息,发现至少有三四十个电梯小区楼盘管理费达到2元/平方米或者以上。这些小区一般都是市场中较高档次的楼盘,如集中在珠江新城、天河北、老城区、滨江东沿线和番禺华南板块等区域的电梯小区楼。这些小区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一般在2~3元/平方米之间。对于一些高档次的公寓型楼盘和豪宅小区,物业管理费更达到4~10元/平方米。

  由于物管收费已从原来的物管公司报物价局个别审核,变成在政府指导价下的市场自主行为;又因为旧有的收费标准与新的政府指导价有很大差异,使原本就对物管服务不满的业主有了新的维权武器。像丽江花园的业主一样,越来越多的业主维权从简单的拒交物管费走向法庭交锋。

  

物管收费政府指导价暂不调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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