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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压力催生都市“隐婚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10:43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姜恒

  宁波晚报讯日渐增大的就业压力促使一些女性成了都市“隐婚族”。上班才半年多便要请婚假,直到这时,公司才发现在招聘登记表上登记为未婚的这名新员工,早已领取了结婚证。昨天,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邵建波律师向记者讲诉了这么一桩事。

  未婚变已婚

  今年26岁的徐某于去年6月经面试进入我市一家网络公司做营销,当年11月她与公司正式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今年春节前,徐某向公司突然提出要请婚假。因为事先没有一点迹象,公司感到很突然,便要徐某出示一下结婚证。一看才发现,徐某是去年5月登记结婚的,而此前徐某在招聘登记表上登记的是“未婚”。

  一纸辞退令

  让徐某没想到的是,前天,徐某办完婚宴刚返回公司,便接到公司的一纸辞退通知。公司称,由于徐某在应聘时表明自己是未婚身份,向公司提供了虚假个人信息,根据劳动合同条款中的有关规定,对徐某作出辞退决定。徐某觉得十分委屈,她对邵律师说:“现在找工作太难了,特别是像我们女孩子,许多单位虽然嘴上不说,但心里都欢迎年轻未婚未育、家庭牵制少的。我许多姐妹在应聘时,都因为过早暴露自己的已婚身份而终与应聘岗位失之交臂。用那些招聘单位的话说:你已结婚,接下来就该请产假了。”但对公司方来说,徐某的确是提供了虚假个人信息。昨天,邵律师应徐某的请求,正在为当事双方进行调解。

  隐婚有苦衷

  “这种因就业压力而刻意隐瞒已婚事实的现在不少。”采访中,我市的一些律师告诉记者,他们也遇到过此类因应聘者“隐婚”而导致劳动纠纷的事件,隐婚者基本上都是女性,她们“隐婚”的初衷,都是为了保住来之不易的就业岗位。浙江红邦律师事务所姚善挺律师还告诉记者,在他们从事法律服务实践中发现,“隐婚族”已不仅仅局限在求职女性中,一些已经就业的职业女性,为了求得事业上的更大发展,也往往在单位里隐瞒已婚事实,用她们的话说“单位委以我重任的同时,也希望我能‘轻装上阵’”。“但与此同时,隐婚极易造成人际交往和夫妻之间的误会,由此发生夫妻纠纷、婚姻危机的也不少。”姚律师说。

  就业压力大

  “问题的关键在于目前就业压力太大。”采访中,宁波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肖东波教授认为,面对越来越严峻的就业形势,一些女子隐婚就业确实迫不得已,虽然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市部分企业在缺乏具体法律法规加以规范的情况下,以经济利益和个人好恶作为单位选人用人的标准,忽视了社会效益和社会责任。但同时也要指出,作为求职女性不要简单地把“隐婚”作为就业筹码,毕竟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中,许许多多的企业更看重的还是你的能力、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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