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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就业社保实行城乡并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10:45 法制日报

  本网讯记者蒋德 根据《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讨论稿)》,南京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凡在城镇内有合法固定住所或稳定职业和生活来源的农民,允许户口准入,农民变居民,使其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

  意见规定,南京鼓励本市农民宅基地让出与置换,农民进入重点城镇购买公寓房并出让宅基地,可按人均一定标准成本价购房;进入集中居住区建房购房,区县政府给予适当

的补偿。农民被征地拆迁不再安排新的宅基地,原则上都安排到城镇社区或农民集中居住区居住。根据这个意见,农村低保标准也将逐步提高,有条件的地区尽快实行城乡统一的低保制度。

  这份意见还从户口、就业、环境、社保等多方面,提出了“城乡并轨”的要求。

  (责任编辑:杨凯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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