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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来饭碗砸车 物业入户调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12:41 西部商报

  夜来饭碗砸车 物业入户调查

  住户声称,物业擅自进入家中调查损害了她的名誉权

  本报记者 鲁明功 为您报道 深夜,一辆轿车被突如其来的饭碗砸坏,于是物业部门负责人带着车主在家属院的居民中进行调查,此举引起居民张女士的不满,称物业的做法在

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她的名誉权。

  住户:物业擅自调查损我名誉

  居住在兰海商贸城福田大厦的居民张梅女士(化名)介绍:2月13日下午6时30分,她下班回家后得知,上午家属院物业公司的潘经理带着一名男子,以楼下要修建停车场为由来到杨女士家中进行查看。2月14日中午12时30分,潘经理再次带着该男子来到张女士家中,解释说因为该男子车上的风挡玻璃在元宵节晚上被一碗盛着汤圆的饭碗砸坏,到张女士家中了解一下情况。昨日下午,潘经理再次给张女士打来电话,声称因为她家窗台上有汤的痕迹,所以要到张女士家中取证。

  对此,张女士称其在事发当天与其儿子都不在家中,和车主汽车风挡玻璃被砸的时间不吻合,且物业在没有征得她同意的情况下进入她家几次,使其遭周围邻居的怀疑,名誉权受到了侵害。

  物业公司:事先征得了住户同意

  就此事,该小区物业潘经理说,事发后他们配合车主及时向东岗西路派出所报案,随后征得了小区内24户居民同意而进行了询问,在一些居民家的外墙壁发现了一些汤类东西的痕迹,但并未确定某一户居民就是扔饭碗的人。

  作为物业部门,他认为他们的做法没有不当之处。

  住户:物业不应当进门调查

  昨日下午5时许,记者对该小区部分住户进行了采访,一位居民告诉记者,出现这样的事,如果哪位居民确实有从楼上扔饭碗的不文明行为,应当及时站出来承认错误,并赔偿车主的损失,物业部门虽然有配合车主寻找当事人的责任,但是带着车主进入住户家中进行调查确实不太合适,既然报了案,完全可以由民警进行调查。

  律师:车主可对小区居民提起诉讼

  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兰州分所郭云海律师认为,物业部门没有调查权。这种事情发生之后,物业应当立即向警方报案,由警方对小区住户进行调查,如果没有居民承认此事的话,车主可依法向有可能造成这起事件的小区居民提起集体诉讼,索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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