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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路摊“三步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13:04 今晚报

  本报讯 (记者李贤)今天上午从市综合执法监察大队获悉,本市今年将加强综合执法效能管理,依法查处违法占路经营行为不手软,对违法行为涉及的物品与工具采取必要法律措施———“抄摊”,推进“创卫”进程,提升市容环境水平和质量。

  据介绍,从今年起,依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综合执法人员将严格按照三个步骤实施“抄摊”:对违章摆卖经营者进行口

头告知,要求停止违章行为;对于没有纠正的违章摆卖经营者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视违章情况,责令对方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纠正;违章摆卖经营者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纠正,执法人员将就地对违章经营工具物品进行暂扣,并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如果违章摆卖经营者没有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罚,执法部门将对暂扣工具物品采取拍卖、销毁等方式进行处理。

  市综合执法监察大队今天起请市民监督综合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情况,对综合执法人员徇私舞弊、不按程序处罚等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进行监督。凡举报查实,将对违规违法执法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2782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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