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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撞死人 找人顶罪事败露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14:10 金豹网-锦州晚报

  本报讯(宁清亮记者侯晓非)酒后驾车肇事逃逸,致使伤者死亡,本想找个人“顶罪”,没想到事情败露。案件在经法院审理后,2月6日,肇事司机又多了条妨碍作证的罪名。

  事情发生在去年2月9日23时许,张某酒后驾车带着女友从锦州出发想去鞍山,途经解放西路一家医院门前时将骑自行车的王某撞倒。肇事后,张某慌张弃车携女友逃离了现场,并在当晚找到了身患尿毒症的朋友曹某,许以利益,诱使其冒名顶替。次日一大早,曹某

就在张某和其女友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了。当天下午,公安机关获悉,被撞伤的王某已经因医治无效而死亡。考虑到曹某身患尿毒症无法羁押,被公安局取保候审,由于张某等人提供了经过密谋的虚假供述和证言,致使公安机关以曹军作为肇事司机,将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

  2005年8月9日,曹某在检察机关讯问时翻供,指出真正的肇事司机是张某。后经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终于查清了事实真相,随后将已逃到外地躲藏的张某和其女友抓获。

  案件经太和区法院审理后认定,张某酒后驾车,违反交通道路管理法规致使一人死亡,且肇事后逃离现场,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逃逸)。逃离现场后,又以利诱的方法指使他人作伪证,其行为已构成妨碍作证罪。张某的女友和曹某的行为构成了包庇罪。决定对张某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6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丧葬费、死亡补偿金等共计人民币95934.5元;分别判处张某的女友和曹某有期徒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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