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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缴年费,4万辆车被追讨滞纳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14:12 海峡网-厦门晚报

  今后未缴费未安装电子标签的车辆及外地车将无法通过两桥年费车道

  本报讯(记者 赵馨)2005年度通行年费缴交最后期限(2005年12月31日),已过去快两个月了。记者昨日从市路桥公司获悉,即日起厦门将全面清缴2005年度通行年费,有4万辆本市车将被征收不同程度的滞纳金。

  据介绍,厦门市贷款道路(公路)通行费征收方式调整自2005年9月1日实施以来,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按照2005年底厦门市机动车约有15.3万辆的统计,截至2006年1月,共有11万多辆本市机动车缴纳了2005年度的年费,其中有50%的车辆同时缴纳了2006年度的年费,尚有4万辆左右的本市机动车未按规定缴纳2005年度年费。

  “对于这些尚未缴费的车辆,我们即日起将与交通部门一起追缴滞纳金。”路桥公司方面介绍说,以单位小轿车为例,滞纳60天,将加收滞纳金78元;5吨车60天加收滞纳金390元;10吨车60天加收滞纳金780元。截至2006年2月8日已有1500辆车缴纳了总计30809元的滞纳金,其中大型车辆5333元,中型车13864元,小型车11612元。”

  厦门大桥和海沧大桥收费站年费车道的年费识别系统和自动栏杆已于2月起正式启用。初期放杆时间主要在白天非高峰时段和夜间,今后再逐步扩大到全天。届时,未缴纳年费和安装电子标签的车辆及外地车辆将无法通过年费车道。

  交通部门除在两桥现场检查年费缴纳情况外,稽查范围将扩大到同安324国道收费站、各高速公路出入口及停车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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