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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行贿黑名单”为何无人问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17:15 国际在线

  作者:李克杰

  从今年1月1日起,北京市检察机关全市联网可以接受社会查询“行贿黑名单”,时间过去已经一月有余,情况如何呢?记者从全市一些基层检察院了解的情况却是,目前“行贿黑名单”尚无人查询。

  一个半月过去了,“行贿黑名单”为何无人查询,有关人士对此分析认为:1、2月份年节集中,企业经营多数没有进入正常状态,以及行贿黑名单查询手续繁琐等,是“行贿黑名单”无人问津的主要原因。这样的解释不无道理,因为光查询手续和程序就会让许多人望而却步。查询“行贿黑名单”的必经程序是:查询者需携带介绍信、查询情况说明、查询者的身份证等证件,到检察机关申请,经检察院预防部门审查、预防处长和主管检察长审批,最后才能够查询。如此繁琐的程序设计,不禁让人产生疑问:一是,有没有必要为查询“黑名单”设置如此高的门槛?二是,检察机关到底是欢迎查询,还是不欢迎查询?

  在笔者看来,设置如此的高门槛完全不必要,只能起到阻止查询作用,别无他用。一方面,如果“黑名单”是因行贿而被法院判刑的人员,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就可以向社会公开,完全没必要设置查询的审查程序故弄玄虚;另一方面,如果“黑名单”不是因行贿而被法院判刑的人员,而是有一般行贿行为并未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员,那么检察机关即使经过严格审查程序也无权对外公开。

  其实,上述两个方面的原因都不是“行贿黑名单”无人问津的根本原因。因为在诺大的北京城,经济活动最为活跃,在一个半月里即使除去所有节假日也有数十个工作日,其间不知有多少招投标活动进行,也不知有多少经济合同签订,而“行贿黑名单”却遭遇“零查询”无论如何也不是正常现象。笔者倒认为,商业贿赂普遍化,整个社会对商业贿赂的宽容、理解甚至是盼望,或虽厌恶却无奈,才是“行贿黑名单”无人问津的真正原因。

  这个结论并非笔者凭空臆断,我们不妨仔细分析一下。首先我们必须弄清哪些组织或人员可能查询“黑名单”,然后分析这些组织或人员会不会实际地去查询,查询后有没有用处。因为不是每个人都会成为“行贿黑名单”的潜在查询者,同样如果查询后对自己没有好处,即使那些潜在查询者也不会去查询。

  笔者认为,“行贿黑名单”的潜在查询者主要是企业和公司的有关负责人及具体业务人员,还有“黑名单”的竞争对手。从现实情况来看,企业和公司中负责某项业务的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员往往是行贿者的“主攻对象”,也是商业贿赂的主要受贿人,他们是获利者,与行贿者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日常业务往来中,谁行贿谁不行贿,他们都心中有数,不会也不需要到检察机关去查询。业务往来中的竞争对手会不会去查询呢?事实上,他们也不会去查。因为能否打败竞争对手根本不在于对方有无行贿污点,而更在于招标方是否认可自己,因为没有哪一条法律规定列入“行贿黑名单”的企业就无权承接业务。因此,竞争对手也不会费时费力地去查询“行贿黑名单”。而行政主管部门会不会去查询呢?一个私企老板在北京的30万元“拜年经费”也间接证明了行政主管部门也不可能成为“行贿黑名单”的查询者。

  上述分析足以说明北京市检察机关“行贿黑名单”无人问津的症结在于,“行贿黑名单”不能带来法定后果,它是可有可无的。要改变“行贿黑名单”的这种尴尬境遇,就必须致力于改变这一点。

  

  

  审稿:陈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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