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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行贿黑名单"何妨"广而告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1:38 华夏时报

  满载太多希望的行贿黑名单,在各地已经陆续建立起来。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北京市行贿黑名单接受社会查询已经一个月有余,可到目前,却无一人查询。

  行贿黑名单无人查看,无疑有违建立黑名单之初衷。“行贿黑名单”为何无人查询?有关人士分析,一是因为1、2月年节集中,很多单位未进入状态;二是因为查询手续繁琐,想查不容易。据悉,欲查询者需要带介绍信、查询情况说明、查询者的身份证等证件,到

检察机关申请,经检察院部门审查、预防处长和主管检察长审批,最后才能够查询。若一个普通公民关注民主法制建设,想查询一下黑名单,颇为困难。

  把一个好不容易、千呼万唤才建立起来的黑名单,“养在深闺不让人识”,说明程序上的考虑仍然不够。我们知道,对于事关国家机密的东西,普通公民是不能随便知道的,也不能随便去查的,可“行贿黑名单”与国家机密应该并无关联。真正有效的监督,应是全方位的监督,应是所有公民都能参与的监督。简化手续,让每一个单位、每一位公民都能知道行贿者是谁,才利于反腐和法治建设。

  春节长假后的第一个星期里,温总理在十分紧张繁忙的日程中安排了四次座谈会。座谈会上,温总理说:“中南海的大门是面向广大群众的。”中南海的大门面向广大群众,“行贿黑名单”更理应面向广大群众。

  “行贿黑名单”既然已经建起来了,就应该让它发挥作用,让它真正面对民众。这其中,简化手续很重要。与其“动”这“简”那,不如痛下决心,取消任何手续,把它广而告之,让公民都能查到。⊙郭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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