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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水电开发怪象缘于利益博弈不对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2:12 新京报

  《经济参考报》依据中央党校课题组的一份调查报告,报道了关于“黄河上游水电越开发,群众越贫困”的怪现象,再次引发人们对水电开发热潮造成的社会问题的高度关注。

  说是“热潮”其实并不过分,尤其是西部的一些地区,空间上由大河至小河,由干流到支流,开发商从水电巨头到私营小业主,层层瓜分,级级圈占。由于水电开发有着可预期的巨大利益,甚至在一些人们想象不到的地方,圈水占地也已经伸出了触角。

  谁都知道,西部的河谷地区,通常是当地耕地和人口最集中、经济和生活水平较高的地区,而大规模的水电开发,必然凸现出这种和当地居民争地争利的激烈矛盾(这里暂且不讨论对景观与环境的巨大威胁)。

  水电开发并不能简单地与脱贫致富画等号

  黄河上游这种水电越开发,群众越贫困的现象,既不是新生事件,也不是个别案例。

  这里,基本的问题是,大量农民不得不迁离西部地区土地最肥沃、生产生活条件最好的河谷地带,在中国这么一个耕地资源十分紧缺、人口如此众多的国度,要解决大量移民的安置和生计岂是易事,一旦失去尚可维持温饱的耕地,而又不能普遍获得可靠的生活来源,返贫和贫困化便在所难免。而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种并没有主动解决社会问题的水电开发,又常常是以帮助老百姓脱贫致富作为口号的。

  水电开发和许多大型的建设工程一样,并不能简单地和老百姓的脱贫致富画上等号。这些工程之所以得到不少政府部门青睐,原因主要在于水电建设投资对于GDP增长的拉动以及政府税收和财政收入的增加。而对于大大小小的开发商来说,由于土地资源、河流资源以及银行的信贷在现有体制下,能够廉价和轻易地获取,这种巨大的利益驱动必然导致置弱势群体和公众权益于不顾的疯狂“开发”行为。

  水电开发怪现象呼唤利益博奕的对等权

  如果把解决这类问题的思路,仅仅局限在政府层面的项目投入以及中央和地方的税收比例划分上,也许又会落入冤冤不解的怪圈。例如西部也有地区让景区附近的大量农民迁移,引进开发商进行土地或旅游开发,从而造成失地农民的贫困化。开发商当然要追求利润最大化,而政府的财政收入除了维持本身日常的开支外(这已经是一个相当巨大的负担),能有多少钱直接用于失地民众的生产与生活保障呢?

  农民或者农民集体作为农村土地和耕地的经营者或所有者,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如果他们的生产和劳动的基本权利不能得到应有的承认和尊重,如果他们不能在正常和对等的条件下,在不同利益的博弈中获得生存与发展的自主权,那么从根本上解决这类水电越开发,群众就越贫困的问题,也许就是一句空话。

  而为了避免问题的恶化,我们需要防止的是,在消除贫困和发展经济的一般口号下,在不完善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强势群体可能通过权力或资本的话语权与支配权,来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在事实上造成贫富差距和社会不公的扩大,这将和我们正在倡导的科学发展观与社会和谐原则背道而驰。

  □范晓(四川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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