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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读一年后被学校要求转学 借读生利益该如何保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9:39 新桂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讯(记者秦艺洲)“学生名额已满,你转学吧!”2月13日,当借读生刘然来到桂林市中华小学报名注册时,却得到老师这样的“劝告”,令她十分不解。

  “读得好好的,怎么学校说要我侄女转学就转学呢?借读生的利益这么无保障?”刘然的伯娘刘某反问老师。据刘某介绍,刘然是全州县全州镇人,前几年,她和

爱人一起来桂林做生意,一直居住在桂林市中华路附近,刘然从小跟随他们生活,其户口也挂在她户口上。由于刘然一人在全州读书没人照顾,为使她能跟在他们身边,去年2月,在刘然读了小学二年级上半学期的时候,她与中华小学协商,学校答应刘然转到该校就读。在这一年里,刘然表现良好,班主任在两个学期的评语里都表扬了她。

  中华小学为何要刘然同学转学呢?该校教导处汤主任说,学生要就近入学,学校是在保证本学区内学生就读的情况下,才可接收外来借读生。今年上学期,刘然的班里转来了一位老师的子女,要优先安排就读。因班里的学生达到了50人,按规定,每班只能安排学生48人,经筛选,学校决定动员刘然转学。对于借读生接收的问题,教育部门没有规定学校有接收借读生的义务,只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考虑接收少数几名而已。

  该校这一做法是否合理?2月15日上午,记者采访了桂林市秀峰区教育局办公室一位姓郭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答复,按照国家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适龄儿童应就近入学。刘然是全州籍非农业城镇户口,她理应在全州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她从全州转学来桂林就读,取得了中华小学的同意,遵循的是双方自愿的原则。学校首先要保证本学区的学生有书读,不可能为了接收借读生,而造成本学区学生没地方读书。借读生跟农民工的子女在城市读书的问题是有区别的。进城打工的农民,可以在向学校提供5种证明(即户口证明、打工证明、居住地居委会证明、暂住证明、计生证明),经核实后,农民工子女可就近入学,其子女可享受与本学区学生的同等待遇。如果刘然是农村户口的话,学校也就不可能要求她转学了。

  据悉,刘然至今仍没地方入学。编辑:马骎作者:秦艺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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