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简易电梯”成“特种杀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9:42 南方日报

  4年造成13人死亡8人受伤

  “简易电梯”成“特种杀手”

  利益驱动且多源是屡禁不止的主要根源

  新闻纵深

  本报讯(记者/张玮通讯员/杨远峰)昨日,记者从深圳市质监局召开的“全市深入开展简易电梯专项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02年以来,深圳“简易电梯”已造成13人死亡8人受伤,成为了全市最为突出的特种设备伤亡事故源。副局长郭晓渝对此直言,利益驱动且利益方多源是此类电梯屡禁不止的主要根源,各区要在今年第一季度内对其全面取缔,如过程中出现暴力抗法行为,将由司法机关介入调查。

  据深圳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处副处长周薇介绍,尽管相关部门在多次大规模整治活动中已清剿简易电梯4000余台,但屡禁不止,全市目前仍约有3000多台。而最新的统计数据则显示,9成特种设备事故都由简易电梯引发,自2002年以来则已造成13人死亡8人受伤的后果。

  部分违规电梯历次整治均被“瞒报”

  该局副局长郭晓渝在新闻发布会上直言,利益驱动且利益方多源是“简易电梯”屡禁不止的主要根源。据他介绍,一方面简易电梯制造成本(仅2—3万元/台)和使用维护成本很低,很多厂房业主和部分企业愿意冒险违规选用;另一方面,此类电梯多存在于旧式老厂房之中,清拆简易电梯并更换合格电梯涉及到企业、厂房业主及当地居委会的多方经济利益,有些简易电梯甚至在多次整治中均未上报,工作阻力较大。此外,简易电梯恢复安装使用极为容易,一些单位整治时拆了,后又重装,回潮现象时有发生。

  暴力抗法将由司法机关介入调查

  尽管任务较重,但郭晓渝要求各区局务必在今年第一季内完成此次取缔全市简易电梯的整治工作。他强调,要堵疏并举,引导企业安装使用合格电梯;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要彻底检查,确保不漏查漏报。凡拒绝拆除的企业要依照有关规定,立即封停其简易电梯,并在3个工作日内报告区质监部门;各区质监部门对各街道办和社会工作站核查发现的简易电梯应在7个工作日之内组织取缔和查处;对在取缔行动中抗拒执法的单位或个人,或简易电梯被取缔后又重新安装使用造成伤亡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市公安等司法机关将介入调查,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刑事法律责任。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