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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医疗设备收费只能保本不得盈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10:14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婧)广东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降价在即。昨日,记者从广东省物价局获悉,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卫生厅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制定和调整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指导意见的通知》,其中明确,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收费只能保本,不得盈利;财政补助、药品差价收益要冲抵医疗服务成本;价格根据医院等级区分,不根据设备型号、产地区分。

  据悉,国家发改委将会同卫生部对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项目成本进行测算,并委托行业协会或中介组织公布有关平均成本,各地可参考公布的平均成本,合理制定和调整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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