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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加强基层老龄工作 保障老年人的基本权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11:1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二月十六日电(记者 张希敏)中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李本公今天指出,基层老龄工作涉及老年人生活的个个方面,做好基层老龄工作,有利于更好地保障老年人在生存、生活、健康等方面的基本权益,保障老年人在教育、文化、娱乐等精神文化方面的权益,以及对社会发展成果的“共享”权益。

  李本公在回答记者就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的意见》提问时

说,目前,中国六十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超过一点四三亿,约占总人口的近百分之十一,而且还在以较高的速度增长。做好基层老龄工作,有利于提高老年人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体现老年人的社会价值,提高全体公民的道德素养,营造社会尊老敬老的良好风尚,有利于增进代际间的和睦共融,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老龄社会的和谐发展。

  李本公说,现阶段提高和改善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应该注重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经济保障,包括: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经济收入、生活开支;二是健康状况,包括:身体状况、营养状况、心理卫生;三是精神文化生活,包括:文化教育、体育运动、情趣爱好、感情需求;四是生活环境,包括:居住条件、家庭环境、社会环境等。这几个方面统筹协调好,才会真正有利于老年人生活质量的提高。

  李本公指出,目前,中国在应对人口老龄化日益严峻的状况下,基层老龄工作还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一是有些地方老龄工作机构薄弱,部分乡镇(街道)还没有配备专职老龄工作干部。二是老龄事业投入机制不健全,政府、社会、个人相结合的老龄事业投入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社会养老服务设施不能完全满足广大老年人的需要,个别经济欠发达地区甚至不能保证正常开展工作的经费。三是相关老龄政策法规还不够配套,现行的养老保障体系滞后于人口老龄化的迅速发展,医疗保障体系也面临着巨大压力,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老年人的养老和医疗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满足老年人社会服务需要的政策也不完善。四是老年群众组织规范化建设不均衡,规范和引导基层老年协会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任务还比较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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