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加强商品质量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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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11:34 新华网 |
新华网广州2月17日电(陈冀 胡燕妮)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日前出台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方案》,今年将继续以食品等七大类商品为监测重点,并以制度保证商品监测的后续处理工作。 根据方案,今年广东省将重点监测与人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商品,特别以食品为重点开展监测,主要商品包括:食品、农资、小家电、日用品、装饰装修材料、汽车配件、 成品油等七大类商品,组织四千批次商品进行监测。据介绍,广东今年还将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的监测网络,并建立起与其他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的商品质量监测信息沟通机制。如将具有国家质量和计量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经审查后纳入工商部门监测网络,并将监测情况及时通报质监、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还将联合行业协会促进行业的诚信经营。 广东对商品质量监测将实行诚信公示制度,对在抽查中质量好、信誉高的企业(经营者)输入“红名单”,而将检测不合格的企业(经营者)列入“黑名单”,为消费者合理选购商品提供参考与指引。 与此同时,广东省工商局还将以制度规范商品监测后续处理工作。今后,凡省工商局发布商品监测信息后,各市工商局要在信息发布之日起5日内采取行动,对辖区内的经销单位进行检查,依法对经销不合格商品的单位进行查处,对质量严重不合格、容易酿成危害的商品,必须没收销毁,并责成经销者追回已出售的商品。凡是与省工商局公布的质量不合格商品属同一批次的商品,均应认定为不合格商品,各市工商局应对本辖区内销售的同一批次商品进行撤架,并依法处理。 此外,广东省工商系统将建立健全流通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凡发生销售不合格商品行为的企业、个体户,都将根据《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办法》规定,记入不良记录企业名单,作为分类监管的依据,按规定加强巡查监管。(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