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起宠物狗强制免疫 无牌养狗市民可举报(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11:44 青岛新闻网 | ||
狗狗有了免疫证和狗牌就有了“户口”(徐常青 摄) 下周起狗狗强制免疫 无牌养狗可举报:市畜牧局85065216 晚报讯 无牌养狗将受到惩罚,所有的家养犬必须到管理部门免疫并领取免疫牌。市畜牧局、兽医局日前发布《关于对犬类实施定点强制免疫的通告》,2006年度犬类狂犬病强制免疫工作正式开展。 免疫加挂牌一共40元 由于犬类狂犬病疫苗免疫接种后的保护期和与之配套发放的免疫标志牌的有效期均为一年,2005年已进行犬类狂犬病免疫且期限满一年的,养犬人必须携带犬、犬的免疫登记证和免疫标志牌以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市畜牧局下属的市畜牧兽医工作站(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设立的犬类狂犬病定点免疫门诊进行健康检查,重新免疫并进行免疫登记,凭旧免疫标志牌换发新的免疫标志牌。新购买和领养的犬,犬主应当在饲养观察15日后1个月内,携犬以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狂犬病定点免疫门诊点进行健康检查、免疫、领取免疫登记证和免疫标志牌。 按照有关收费标准以及省物价局等部门的批复,犬类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每只收费30元。另外,每只犬加收免疫标志牌工本费10元。据悉,2006年度犬类狂犬病的免疫接种和免疫标志牌的换发,将从2006年2月21日开始。 无牌养狗将受罚 按照《通告》规定,养犬人携犬出户时必须佩挂有效的狂犬病免疫标志牌,主动接受有关执法部门的检查。免疫标志牌丢失的,养犬人应当自丢失之日起3日内到原发证机构,凭免疫证申请补发免疫标志牌,并交纳免疫标志牌工本费。无免疫证的,不补发免疫标志牌,必须重新进行免疫接种后,发给免疫证和免疫标志牌。犬死亡或者失踪的,养犬人应当于10日内到原发证的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对于不换发和配挂有效免疫标志牌,违反《青岛市养犬管理办法》养犬的市民,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按照规定,市民只有到畜牧局在市内四区设立的犬类狂犬病定点免疫门诊为犬进行免疫,方能换取免疫牌。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青岛市养犬管理办法》中有关犬类免疫、检疫规定的行为,都可以予以举报。(记者 冷雪) 市南区南京路305号电话:85616104市南区广西路47号电话:82872062市南区彰化路3号、电话:89976208李沧区君峰路56号、电话:84081222市南区江西路161号、电话:85873292李沧区夏庄路157号-3电话:87695472李沧区重庆路922号-6电话:84813825 请浏览信息,网站:www.qdchongwu.com(作息时间三、四月份周一至周日,8:30-17:00五月之后周六、周日休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