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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发现假钞是否有权收缴?[附有权收缴的机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13:09 东方网

  编辑同志:前些日子我去崇明一家超市购物,在收银台付款时,见一个女顾客拿了一张50元人民币交款,收银员接过钞票,眼看手摸一番后,又还给顾客,要求换一张。等女顾客走后,我问怎么回事,收银员说那是张假钞票。发现假钞为何不没收?收银员轻描淡写地说,那是银行的事。我认为超市如此对待假币太轻率。

  读者宋鹤群

  顾客观点假钞不该“放任其流”

  发现假币却还给顾客,超市收银员为何要“放任其流”?记者来到徐家汇,随机向几位顾客“咨询”。曾多次吃过假币苦头的李老伯认为:“不管谁发现假币,都应该坚决没收。”顾客张阿姨赞同地说:“商家让假币再流到市面上的做法不妥当,至少要先扣下,等查清后再说。”在广告公司任职的华小姐则表示:“认定假币光凭肉眼看手指摸不一定可靠,不能由商家说了算,还是要请专业的金融机构作鉴定。”

  律师观点商家无权收缴假钞

  面对消费者众说纷纭,记者请教上海创导律师事务所卢立祥律师。他明确表示,按《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商家无权收缴假币。有权收缴假币的只有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邮政储蓄的业务机构,而假币鉴定则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商业银行业务机构负责。尽管现在不少商家都配备了验钞机,但并不意味着具有货币鉴定的权威性。商家经过验钞发现异常,只能说这张钞票是“疑似假币”,对此商家可以拒收,但不能随意没收。

  银行观点提醒顾客及时鉴定

  那么商家发现假币是否只能“无所作为”?银行有关人士认为,商家有协助银行发现、收缴假币的义务。对持有“疑似假币”的消费者,商家有义务提醒其到银行鉴定,不要再让它流入市场。如果发现持有假币数量较大,商家应及时报警,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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