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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播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13:42 信息时报

  梅州首宗强迫交易案判决

  4名男子低价强买煤矿设备获刑

  时报讯 (记者李朝涛黄义涛黄永松)东西卖到废品店的价格已是“贱卖”,但4匪徒竟还要求卖主以更低价格出卖。记者昨日获悉,梅州市梅江区法院对该市发生的首宗强迫

交易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

  法院查明:2005年9月,梅州市4名无业人员蔡某、邓某、朱某、赖某共同密谋趁着市煤矿停产整治期间,部分煤矿矿主将自有设备转卖的“好时机”,由蔡某提出以低于废品店收购价格100元至200元不等的价钱,要求矿主将这些设备卖给他们。遭到拒绝后,9月10日,4人在梅江区玉西梅子坑拦下卖废铁的老板邹某等人,采用威胁、恐吓的手段,强迫邹某以每吨2250元的价格转卖给他们,否则别想把废铁卖出去。随后,他们又以同一手段强迫某废品收购店以每吨2550元的价格进行收购,从中获利2910元。9月15日,梅江区城北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将上述四人抓获归案,并移交检察院起诉。

  梅江法院审理认为,被告4人在商品交易中共同违反商品交易规则,不顾对方是否愿意,采用威胁手段强行买卖商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受托取款知密码

  再盗银卡取精光

  时报讯 (记者黄珊通讯员李世寅)一名打工仔帮人取款,事后虽然归还了别人的银行卡,但因为得知了别人的密码就动起了歪脑筋,趁人不备之时将银行卡偷走去取款。日前,盗取他人银行卡2800元并“顺”走手机等财物的李某强被中山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05年9月,阿珍准备前往中山打工,当月1日,刚落脚的她将行李先寄放到了姐姐阿春在中山南朗镇的出租屋内。当晚6时许,由于着急交房租,自己又不在住地,阿珍便打电话给姐姐的室友李某强,托他到自己的行李中找到银行卡,并告知其该卡密码,让李某强取钱帮她交纳房租。

  在帮阿珍取款的时候,李某强趁机刻意记住了银行卡密码。当晚11时30分,李某强趁室友阿春外出之机,把之前为阿珍取款用的银行卡偷走,并“顺手”捞走现金以及手机等财物,然后迅速跑到南朗镇某中学内的柜员机上取走阿珍卡内的人民币2800元。

  当晚,阿春回到住处发现失窃,立马知会妹妹并报警。当月20日,李某强被抓。两天后,李某强的家属主动赔偿给阿珍人民币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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