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公安局原局长韩健一审被判无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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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15:42 兰州晨报 |
行贿韩桂芝终得“重用” 据新华社哈尔滨2月16日电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月16日公开宣判,牡丹江市公安局原局长韩健犯受贿罪、行贿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7年至2004年年初,韩健在任黑龙江省交警总队车管处处长、牡丹江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及单位谋取调转安置工作、职务任用提拔、违规发放牌照、放行走私车辆等利益,收受个人及单位贿赂款物10起,合计人民币89.8万元、美元1万元,共折合人民币98万余元。 韩健通过请托黑龙江省委原副书记韩桂芝在提拔任用方面给予“关照”,于2000年6月由黑龙江省交警总队车管处处长调任牡丹江市公安局局长。为了酬谢韩桂芝,韩健与其妻卢晓萍(已判刑)分别于2001年、2002年春节向韩桂芝行贿人民币1万元、美元1万元及价值人民币2.4万元中华牌香烟1箱,共折合人民币11万余元。 另查明,韩健及其妻卢晓萍财产扣除合法收入及非法支出外,合计人民币2150万余元,韩健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另有人民币434万余元系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款项所产生的孳息,属非法所得。新闻链接江西新余原副市长受审 贪污受贿900余万元 据新华网南昌2月16日电因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共计908.5万元,曾先后任江西新余市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市政协副主席等职务的钟宜彩(正厅级)16日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4年8月至2003年9月,钟宜彩利用其担任新余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市政协副主席兼金亚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便利,多次单独或伙同其妻谢春娥(另案处理)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8.5万元,同时将金亚公司860万元非法占为己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