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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两个20%”的鸿沟不能仅靠税收化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8日00:00 新华网

  郭加奇

  据《第一财经日报》2月16日报道,目前,中国城市户均金融资产最多的20%的家庭拥有城市居民家庭金融资产总值的66.4%,而最低收入的20%家庭,仅拥有1.3%。

  最低收入的20%家庭,仅拥有1.3%的金融资产,无疑会让我们这个社会变得危险。这

样的贫富状况已足以说明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公平缺失,并且已经成为破解中国经济困局的关键。对此,国家发改委提出了以“限高、提低、促中”为目的的改革方向。对于“限高”,国家发改委将重点监控“群众反映集中、又易于操作的” 垄断行业。

  但在笔者看来,发改委加强对垄断行业的收入管理调控,既难以真正实现“限高”的目的,间接上也不利于“提低”。希冀通过收入管理调控达到“限高”和“提低”,不如去打破“群众反映集中”的行业的垄断地位!

  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这些行业收入过高,表面上看是资源税征得不够造成的,实际上,更深层次的原因则在于这些行业的垄断性质。如果这些行业的垄断程度没有松动,过高的税收只会促使这些行业降低服务质量,加大行业成本,最终遭殃的还是那些低收入阶层。相反,让这些行业的垄断结构松动,反而能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有利于那些只占1.3%的社会金融资本的家庭提高收入。其实,对高收入行业阶层加大税收,不过是“劫富济贫”,而打破高收入阶层占据的行业垄断,才是“增富减贫”的重要手段之一。

  税收是社会调剂所需资金的主要来源和基础,但仅仅靠税收,并不能解决20%家庭的无金融资金的困局。税收可以“削高”,可以完善公共服务,但却难以让贫困家庭的银行户头上有不断增加的存款。社保、医保等全民福利,可以减轻他们的生活负担,但难以增加他们的家庭收入。而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才能让更多的人有机会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才会增加社会的财富,实现富裕群体利益增益和贫困群体处境改善的同步化,达到“增富减贫”的目的。

  行业的高收入,有时并不是征税不够造成的;贫困家庭的增加,有时也不是市场化造成的。恰恰可能是因为我们没有营造一个公平的市场经济环境,缺乏充分的市场化,才造成了两个20%之间的66.4%与1.3%的鸿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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