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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统一公布的执法权力不得继续行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8日02:18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2月17日讯(记者 杨慧仁通讯员 朱恒顺)从今天召开的全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会议上获悉,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要在4月底前完成执法依据清理、梳理工作。市政府法制办对市政府各部门的执法依据、执法主体、程序进行统一公布,未经统一公布的执法权力不得继续行使。

  会议对我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作出了部署。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要对

目前正在执行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和梳理,在清理、梳理的基础上,明确各项执法职责的权力行使主体、依据、程序,对于责任不易落实的,应当对相关的行政执法责任予以明确,明确责任承担部门和岗位,对于责任分担有争议的,要予以明确界定,对于责任空白的领域,要确定履责单位和机构。在梳理执法依据、界定执法责任时,必须注意与此前进行的几次清理工作有机衔接,必须提防把已经被提前废止的许可、处罚项目重新界定为执法依据和责任。

  据了解,我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较国家、省的要求有新的突破,梳理执法依据之前首先要进行清理,规范性文件也被纳入清理、梳理范畴,清理、梳理工作要体现出一定的前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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