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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8日07:53 淄博新闻网

  周继烈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林春明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马爱国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本报讯 记者董淑凤报道:淄博市第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昨天上午在淄博人民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由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常志钧主持。本次大会应到代表409人,实到384人,符合法定人数。

  大会执行主席张建国、周继烈、常志钧、鞠洪仑、黄希俭、陈勇、解维俊、王树武、蒲绪章、王世庆、蒋宗海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刘慧晏、冯梦令、周清利、岳长志、刘池水、魏绍水、陈家金、吴翠云、韩世幸、侯法生、崔洪刚、翟纯生、关玛莉、岳经一、聂振钰、李思玉、郭仁友、薛安胜、宋锡坤、吴明君、韩家华、岳华东、刘有先、段立武、饶明忠、王学刚、王行宏、林春明、马爱国、王尔孝、郑峰、孙立义、杜祥荣、牛良、陈庆照、王兴辉以及李奎封等大会主席团其他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会上,周继烈作了《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共分6个部分: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央9号文件和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推动人大工作深入开展;二、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注重提高立法质量;三、搞好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四、严格依法办事,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五、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周继烈在《报告》中说,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在中共淄博市委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确定的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工作思路,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促进了全市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新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淄博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认真行使各项法定职权,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更好地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推动我市“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

  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林春明作了《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爱国作了《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周继烈辞去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关于接受常志钧辞去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关于接受翟纯生辞去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关于接受郭仁友辞去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淄博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办法》和《淄博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通过市十二届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办法》。

  曾担任过市级实职的老干部和市直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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