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交通事故引发封门事件》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8日09:13 宁夏日报

  本报讯(记者 王文革)银川市4路公交车与摩托车相撞,致摩托车驾驶员死亡的事故发生后,昨日,交警部门作出责任认定:公交司机无过错。

  警方查明的事实是,2月11日晚8时40分许,当事人马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未戴安全头盔,驾驶二轮摩托车沿银川市满城南街由南向北行至清真寺门前路段时,越过道路中心双黄实线后(该实线为禁止标线),与由北向南行驶的4路公交车正面相撞,马某经

抢救无效死亡。

  交警部门认为,马某违反了《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是事故形成的直接原因,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公交司机刁某在事故中无过错,亦无责任。昨日,交警部门向当事双方下达了事故责任认定书。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