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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什么卖节能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8日10:15 法制日报

  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在今天召开的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建设部今后将用五个等级标明建筑物的节能生态质量,即将出台的《建筑节能管理条例》将规定开发商必须在商品房预售证中表明节能等级,否则禁止商品房上市销售。

  目前已公布的《建筑节能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也规定,如果开发商未向买房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耗热量指标等节能基本信息,或未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中

载明,最高可被罚5万元;情节严重的开发资质降级直至吊销;如果提供的节能信息名不副实,开发商还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却发现,现在北京、南京等城市已出现不少拿节能做卖点的楼盘,但都没有引起购房者的特别青睐。有开发商苦叹:有一千个理由造节能房,有什么理由让消费者买节能房呢?

  简单地说,节能建筑就是通过改换新型的墙体材料、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提高建筑的制冷制热系统效率,这样少开空调、少用暖气热水等就能达到同样的室内环境质量,从而节约了水电煤气等能源。

  由于新型材料设备价格昂贵,节能建筑的成本势必要增加。从建设部已有的节能示范工程项目看,每平方米节能建筑至少要增加一百至两百元成本。也就是说,消费者选择购买100平方米节能房的话,首先要多花一两万元。

  按照时下人们的消费心态,没人愿意买更贵的房子。但仇保兴替消费者算了笔账,节能建筑省水省电省煤气,如果是节能50%的房子,大约五年的时间业主就能把买房时多付的成本收回,往后就全是省的了。

  记者发现,北京不少节能型商品房之所以卖不动,与现行的供暖收费体制有很大关系。虽然装了热计量表可每年还是按照面积收暖气费,节了能却没节了钱,消费者当然不为所动,就是买了节能房的业主也不会很注意节约能源。

  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5年收回多付成本的小算盘只能是空打一场。要想购房者真正从节能建筑中获得实惠,粗放型收费肯定不行,必须实现用多少能源交多少费用的精确计算,供热改革首当其冲。

  去年年底,建设部等八部门联合召开了供热体制改革电视电话会议,明确提出要在2年之内完成热改。仇保兴说,此次会议确定热改的核心,就是要建立谁用热谁交费的热费制度,“把暗补变成明补”,形成科学合理的供热价格机制。建设部调研显示,只要改变供热收费方式,既有建筑不做节能改造就已能节约30%的能源。

  实际上,很多消费者在选择购房时会情不自禁地被开发商牵着鼻子走,盲目追求流行时尚,比如对飘窗、玻璃幕墙等设计的钟爱,而这些恰恰是高耗能不环保的。仇保兴认为,在鼓励消费者购买节能房的同时,也要转变消费者一些不科学的认识,把兴趣转移到舒适、环保、节能上来。

  他表示,这种转变将从建筑的设计环节就开始,今后将禁止采用达不到节能50%标准的设计。同时还要对不执行节能强制标准的设计单位处以罚款、降低从业资质等,罚款最高可达50万元,让他们丢掉饭碗。

  除此之外,将来更多的财税优惠也可能成为吸引消费者买节能房的理由。据仇保兴透露,国家税务总局正在制订出台的物业税,就是要把现有的房地产税和其他杂税、杂费等合并一起征收,而节能建筑的物业税很可能减免;对开发商而言,开发节能建筑可享受墙改基金的返还,并获得一定贴息贷款,减少开发成本进而降低房价。

  本网北京2月16日讯

  (责任编辑:杨凯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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