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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捐赠卫生部将公布用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8日10:44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刘墨非)昨天,卫生部发布《卫生部接受社会捐赠财产管理暂行办法》。根据该办法,接受捐赠的情况、受赠财产的管理情况和使用情况将在媒体上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卫生部接受的社会捐赠财产实行统一接受,集中管理。卫生部将指定并公布接受捐赠款项的收款人名称、地址和银行账户。

  该《暂行办法》所称的社会捐赠财产主要是指:发生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时,国内外单位和个人要求卫生部作为受赠人接受的捐赠;政府其他接受捐赠部门将所接受的捐赠转交给卫生部的财产;公益性社会团体接受的捐赠分发给卫生部的财产。接受捐赠财产包括款项、物资以及捐赠物资的变卖收入、捐赠资金的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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