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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当“大哥”少年接连纵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8日11:35 南方新闻网

  为当“大哥”少年接连纵火

  幸未造成人员伤亡,疑犯已被仁化警方刑拘

  本报讯(记者陶德富通讯员刘光辉徐尚明刘全华徐庭亮)仁化一少年为当上“大哥”,竟不惜连续纵火烧毁他人房屋,幸未造成人员伤亡。记者昨日获悉,刚满14岁涉嫌纵火的

疑犯周某,已被当地警方刑拘。

  2月7日凌晨1点13分,韶关仁化县董唐镇江头村6组村民邓复元祖屋发生火灾,造成民房倒塌,无人员伤亡。

  2月8日凌晨0时32分,同村6组黎幸金杂房发生火灾,烧死生猪一头,无人员伤亡。两起火灾共造成四间民房被烧毁,经济损失达8000余元。

  火灾发生后,仁化县消防大队迅速展开调查,得知就在2月7日,该村还发生过一起火灾,但因损失不大受害者没有报警。

  官兵们调查发现三起火灾在地点和时间上存在相似性,而且现场发现了一个未烧完的红色打火机和一个白色的汽油桶,经初步认定,这是一起人为的连续纵火案。

  随后在对村民走访中,官兵们获悉,在火灾发生的前一晚,有人曾看见同村一名少年周某在火灾现场出现过,当时其手中还提了一个白色的壶。

  官兵们立即联合辖区派出所对周某展开调查,得知周某上学时经常旷课,成天和一帮社会青年混在一起。周某被锁定有重大作案嫌疑。

  2月13日,仁化县警方对嫌疑人周某进行审讯。周某交代称:其在外面“混”,因为没有进过监狱觉得没有“面子”,自认为放火被抓后,治安拘留十五天出来,即是入过监狱的人了,以后再在社会上混应该有面子,在一帮兄弟面前不做“大哥”也可以做“二哥”,于是连续3次纵火烧毁该村的房屋。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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