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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厂告倒国家知识产权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8日11:35 南方新闻网

  电池厂告倒国家知识产权局

  围绕德庆新利达的新产品是否具有专利权,双方历时三年两度对簿公堂

  本报讯(记者庄杨杰通讯员谈细育)三年的专利保卫战终于结束了!昨天,刚从北京开完新闻发布会回来的德庆新利达电池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何永基对记者感慨:一个在国外都

引起轰动的专利在国内却打得如此艰难,浪费了太多的时间和财力。随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一声终审判决,该企业终于告倒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夺回了自己新产品的知识产权。

  一纸公告让专利权“打水漂”

  经过多年潜心研究,无水银碱性钮形电池于2001年诞生于德庆新利达电池实业有限公司,在世界上首次实现扣式电池的无汞化。然而国内企业之间的纷争,和一纸专利无效的裁决,令这项市场前景广阔的专利前景一度黯淡。

  何永基告诉记者,扣式电池无汞化有技术突破,使得他们生产的无汞扣式碱锰电池大量出口美国等发达国家。2001年10月,何永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并于2002年10月2日授权公告取得专利证书,有效期10年,填补了世界无水银钮形电池的空白。2002年11月,这一技术在香港领取了专利证书,有效期为8年,并在美国、德国、英国、瑞士等地申请专利。

  就在此时,一纸专利无效的公告给何永基和他的企业当头一棒。2002年12月18日,广东省内的3家电池企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此专利权无效的请求。2004年6月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6121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宣告此项专利无效。决定认为,该专利产品结构与已有扣式电池结构无实质性区别和其无汞化技术与圆柱型碱锰电池“类同”,此项技术没有创造性。

  企业利益纷争致专利风波?

  何永基不服,随即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告上法庭,并向中国电池工业协会提出“技术论证”的请求。中国电池工业协会认为,在中国电池行业深受国外技术壁垒之苦的背景下,一个填补国际空白的实用专利被宣告无效,这不仅仅是某个公司或个人的损失,而是整个国家的损失。为此,中国电池工业协会于2004年10月在北京组织了由业内院士、教授和专家近20人组成的专家论证会,专家组一致肯定了专利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同时也提出了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无效决定引用证据不当等问题。

  但一审法院仍然采信了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判定,维持专利无效。2005年,何永基不服一审判决,继续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日前,北京高院作出终审判决,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撤销了一审判决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维持该产品专利权有效。

  有关专家认为,申请专利的和申请专利无效的企业都在广东,这种案件极其罕见。从国家利益出发,相关部门应出面协调企业间的问题,不应让它们利益相争而轻易把这个专利废掉。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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