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快缴纳车船使用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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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8日12:14 红网-三湘都市报 |
本报2月17日讯(记者 刘晗 通讯员彭昀)“距离每年4月15日申报缴纳期很快了,请广大车主赶快到市区8个纳税网点一次性缴纳全年的车船使用税,否则可能面临最高5倍的罚款。”今日,长沙市地税局开始车船使用税的宣传工作。 据了解,这8个车船使用税的申报缴纳网点是:长沙市地税一分局,长沙市地税二分局,长沙市地税三分局,长沙市地税四分局,长沙市地税五分局,长沙市地税六分局,以及 长沙市地税三分局井湾子车检站和望城坡车检站。2003年9月,根据修订后的《湖南省车船使用税施行细则》,我省调整了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标准:9座以下乘人汽车的年税额180元,10至19座乘人汽车的年税额252元,20座以上乘人汽车的年税额312元。4吨以上载货汽车的每吨年税额为48元,3吨以下的每吨年税额为60元。起重车按起吊吨位每吨年税额48元。纳税期限由原来的分两次征收,改为当年4月15日前一次性申报、缴纳。 |